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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謝你使用我們的服務。如你在港鐵範圍內遺失或留下個人物品,請填寫失物登記表,我們會儘快跟進你的個案 ...
填交失物登記前,請細閱並同意以下收集個人資料聲明(請按以下箭嘴參閱聲明全文):
1. 閣下的私隱
香港鐵路有限公司(「港鐵公司」、「我們」或「我們的」)在收集、儲存、使用及傳送個人資料時尊重閣下的私隱法律權利,而此收集個人資料聲明會說明我們的私隱實務。我們的政策是遵守香港特別行政區法例(第486章)《個人資料(私隱)條例》及私隱專員發出的所有有關實務守則及指引的規定。為執行此政策,我們將確保我們的職員依循在保安及保密方面的最嚴格標準。
請細閱下文,以了解我們關於將如何處理閣下的個人資料之政策及實務。若我們認為有必要時,此政策可不時予以修訂或以其他方式予以更改,但我們會向閣下發出有關任何該等修訂或更改的事先通知。
本私隱政策聲明的英文與中文版本如有任何抵觸,概以英文版本為準。
「個人資料」指任何個人識別資料或敏感性資料(例如:姓名、職業、地址、聯絡詳情、身份證或護照號碼、八達通卡號碼、信用卡資料、閣下的年齡、閣下的婚姻狀況、閣下的僱主、閣下的收入),從該等資料確定有關的個人身份是切實可行的。
2. 我們會將閣下的個人資料用於的目的
當閣下登記失物、認領失物及讓我們處理其相關事宜,我們會收集閣下的個人資料。 若閣下未滿18歲,閣下必須在向我們提供任何個人資料之前徵詢父母或閣下的監護人。
我們可能將閣下的個人資料用於的目的分為有責任提供資料的目的及可自願提供資料的目的。若須將個人資料用於有責任提供資料的目的,這些個人資料在 登記表格及/或其他有關失物登記、認領及/或處理的表格/文件內將註明「必須提供資料」字樣,且]閣下必須向我們提供閣下的個人資料如閣下希望我們提供閣下失物登記、失物認領及處理相關事宜的服務。若只將個人資料用於可自願提供資料的目的,這些個人資料不會在失物登記表格內註明「必須提供資料」字樣,且]閣下可完全自願決定是否想要向我們提供該等訊息。
閣下有責任提供閣下的個人資料所涉及的目的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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