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年落日條款農地工廠合法化最後一塊拼圖轉特目辦法揭三要件 | 加油地圖
2021年6月1日—根據草案,特登工廠取得特目的基本條件包含:一、申請前3年內,不得有經環保機關認定、情節重大的環保違規;二、需繳交原本農地當期公告現值之50%作為回饋 ...
為解決農地工廠問題,《工廠管理輔導法》2019年修正通過後,以「特定工廠登記」取代臨時工廠登記,除了新增的農地工廠即報即拆,2016年5月20日以前的既存農地工廠,則必須在20年的輔導改善期間內,完成土地、建物的合法化。
經濟部陸續公告相關子法,鼓勵業者配合改善,上個月公告最後一部《特定工廠申請變更編定為特目審查辦法》草案[1],是轉型合法化的最後一塊拼圖。
農地工廠。資料照,陳文姿攝。 既存農地工廠「特登」轉「特目」 就地合法最後兩階段《工廠管理輔導法》修正上路後,以20年時間輔導總統蔡英文上台前的未登記工廠轉型、搬遷、或就地合法。
在20年落日條款期限內,符合輔導對象的業者須於2022年3月19日「關門大限」以前申請納管、2023年之前提出污染、消防安全等工廠改善計畫,並繳交營運管理金,最遲須於2030年之前取得「特定工廠登記」(簡稱特登)。取得特登後,也只是建物暫時合法,土地仍屬違規使用,因此還須在2040年之前將土地變更為「特定目的事業用地」(簡稱特目),完成就地合法。[2]
過去臨登工廠時代,將農地變更為可興建工廠的「丁種建築用地[3]」作法遭遇許多困難,導致十年間僅十家臨登工廠轉型合法化。
在「農地工廠輔導2.0」時期,政府仍盼以「全面納管、就地輔導」為目標,根據經濟部上月提出的《特定工廠申請變更編定為特定目的事業用地審查辦法》[4]草案(簡稱《轉特目辦法》),當中就有不少新措施,包含取消最小面積的申請限制、降低隔離綠帶留設、提升建蔽率等。
上月的草案線上說明會上,王美花表示,經濟部簡化程序、放寬作法,應儘速在2022年3月19日最後期限前申請納管。他特別呼籲業者,「不要再觀望,否則將會喪失合法化的資格。」
轉特目三大要件 經濟部:非無條件合法根據草案,特登工廠取得特目的基本條件包含:一、申請前3年內,不得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