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態編班 | 加油地圖
![常態編班](https://i.im.ge/2022/11/08/2BMtk1.article-633534f26ea01.jpg)
依特殊教育法、藝術教育法成立之班級或經指定重點發展單項運動,需要其他編班方式...學生轉出又轉入者應回原班級,若原班級學生數已額滿,則改轉入班級人數較少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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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班名條(限本校教師下載) 法規出處[1][2]
臺南市公立國民中學常態編班及分組學習注意事項
臺南市政府教育局100年5月9日南市教中字第1000321232號函訂
一、 臺南市政府教育局(以下簡稱本局)為貫徹教育部「國民小學及國民中學常態編班及分組學習準則」規定,訂定本注意事項。
二、 本市公立國民中學(以下簡稱各校)之編班,除依教育部「國民小學及國民中學常態編班及分組學習準則」規定外,悉依本注意事項辦理。
三、 各校各年級應實施常態編班。依特殊教育法、藝術教育法成立之班級或經指定重點發展單項運動,需要其他編班方式時,另依相關規定辦理。
四、 各校為辦理學生編班及導師編配事宜應成立「學生編班委員會」,由校長、教務、訓導(學務)及輔導等處室主任、註冊及輔導組長、導師代表、家長會代表及教師會代表共同組成,並由校長擔任主席,主席因故不能主持會議時,指定一人代理。
五、 各校國一新生配合本局集中電腦編班,國中二、三年級維持原班就讀,不得再重新編班,但因增減班應重新編班,則依教育部「國民小學及國民中學常態編班及分組學習準則」規定辦理。編配方式作業如下
(一)測驗科目:國語、數學兩科學業測驗成績
(二)編班方式
1.國中新生以學力測驗(國文、數學)2科平均分數高低順序,採電腦亂數S型方式編班,若同分數時以學生身份證字號順序為排序標準;未參加考試學生以0分計。
2.本局成立常態編班督導小組,必要時督導各校新生入學、常態編班、導師抽籤。
3.本局指定學校統一電腦亂數編班。
4.各校於電腦亂數編班完成當日將各校編班名單(含身障生班級之導師)列印出後,由學校當場核對,確認後請校長簽章並蓋上各校圓戳章(一式兩份),...